快速注册|找回帐号|登录帮助

1865|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温馨提示“再有强jian,请勿反抗”

[复制链接]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1楼 ]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2-05-30 18:52发布于 05-30 18:52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是谁,让她感到小手冰凉?她的离去,反应了一个社会现状。


5月27日,广东东莞猥亵虐杀少女凶犯获死缓遭各方质疑,一直关心此事态发展的大陆网民,在微博上纷纷表示对法院的说辞“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导致被告杀人” 感到小手冰凉。





去年11月,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梁荣彩在教学楼厕所被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亵,反抗未能逃脱,惨遭杀害。5月24日,东莞市中院一审判处凶手敖翔死缓。面对受害人家属及网友质疑,法院辩称,敖翔有自首情节,另外,“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导致被告杀人”。





周泽律师对此表示:“法院说理画蛇添足。被害人激烈反抗是从轻判处被告人的理由吗,这是什么强盗逻辑?不仅让人感到小手冰凉,甚至是心凉。”





资深评论员、资深媒体人陈杰人分析:“法院这种判决理由明摆着是挑战常识和人的善良情感。其实,如果考虑到这个凶手平时性心理方面的扭曲,如果承认其存在精神上的障碍,从轻处罚还可以理解。”





还有网民对此发出“再有强jian,请勿反抗!”的嘲讽。





@Meililimei:看来被猥亵不能反抗呀,否则就是罪犯不被严惩的借口了!真让人小手冰凉!





@超级无敌小小琦:不激烈反抗她还好好享受啊?天朝!!!!!





@宋医博:法院给出的理由总能颠覆常人的思维。小手冰凉还好,我全身都冰凉了。




@长寿村:温馨提示:当遭遇有人杀你时,请你配合,不要反抗——根据广东法院判案.

@哭泣2012:这个社会是肿么了,这个国家是肿么了。我不仅感到小手冰凉,我还感到愤怒。革命先烈打下的江山,现在却变成这样了,如果他们知道,肯定会爬出来主持公道的。





@余吉1026:这法院的法官走后门进的吧……如果不是,这种话都说的出口?脑子被门挤坏了吗?法官大人!还是你在教育你的妻女以后遇到歹徒强jian,不要反抗!或是教育歹徒如果你妻女反抗就可以随便杀了你妻女,最好再捅几刀,再吧脑袋往地上敲几十下!?做人别太溅,小心报应!





@善良的viking_抵制玉林狗肉节:兲朝真的是个法治国家,这回P民们服了吧?不但小手冰凉了,还小脚冰凉了吧。





案件回放





据作案人敖翔庭审供述,去年11月21日早上8点左右,敖翔携带书包和另外一件外衣前往教学楼6区C栋404教室伺机作案,约半小时后敖翔尾随被害人梁荣彩进入女厕,反锁女厕外门,关灯。然后戴上手套,自制面罩,脱下长裤和鞋,手持水果刀,待梁荣彩上完厕所从隔间出来,敖持刀逼梁荣彩入隔间,接着逼迫梁荣彩戴上了眼罩并脱掉了连衣裙和文胸,下身衣物脱了一半,之后敖即开始实施猥亵。





数分钟后,敖见梁荣彩一直没反抗,便将手中水果刀放在地上。这时梁荣彩眼罩松脱,遂拿起水果刀呼救,敖即捂住梁荣彩的嘴,并将梁荣彩的头反复用力往墙面砸,梁荣彩反抗挣扎,挥刀划伤了敖的双腿,后一边呼救一边奋力冲出隔间逃跑,敖上前拉倒梁荣彩,随后扑到梁荣彩身上,夺刀扔到一边。将梁荣彩的头、脸多次往地上猛砸,梁荣彩被砸晕后,敖又双手掐住梁荣彩的脖子15分钟致梁荣彩当场死亡。





接着敖把梁荣彩的尸体拖到最靠里的隔间内并锁上隔间,用梁荣彩的衣服沾水清洗干净现场的血迹和脚印,最后敖反锁女厕大门,带上作案工具,到教室换上早上便放置妥当的外套,伪装之后离开现场。





敖逃走后,通过手机QQ从同学处得知员警已介入。11月23日晚,警方在广州火车站等地实施布控。当专案组赶到广州准备实施抓捕时,敖于广州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猥亵过N多女生无人报案





敖翔自称其之前猥亵过N多女生,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人了。据庭审供述,2011年11月1日至20日,敖共猥亵过5名女生。就在案发的前一天,1月20日晚上8点左右,敖翔还在6区E栋3楼女厕成功猥亵了一名女生。但是这些女生之前都没有报案,在梁荣彩被害后才有一名女生报案。





梁荣彩父亲在告诉南都记者:“可惜这些曾经被猥亵过的女孩子都没有及时报警,案发前一晚受害的女学生也是得知梁荣彩出事后,才向派出所报的案,不然就可以及早发现制止惨案了。”





据悉,被害者家属在判案前曾坚持宁愿放弃高达32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也必须要求判其极刑。但据消息人士透露,罪犯家庭背景神秘,公诉人称可能不会重判。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大众审核员

[ 2楼 ]
发表于 2012-05-31 20:35发布于 05-31 20:35 较早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禁止发布无意义内容,详情...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