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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中国同志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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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奇侠 Lv3 Rank: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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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6-03 23:10发布于 06-03 23:10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中国是存续至今历史最悠久的文明古国,文字记载可追溯到3500年前。男性相爱的资料极为殷实,延绵承继,历2500年不绝。


中国是存续至今历史最悠久的文明古国,文字记载可追溯到3500年前。男性相爱的资料极为殷实,延绵承继,历2500年不绝; 涉及女性相恋、易装、变性等不守性别成规的文献虽略少见,但也同样存在。古人没有 “同性恋”、“同志”、“酷儿”的综合系统概念,也不把男风、宫女相恋、易装和变性等现象联结在一起。但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以前,爱同性的人在中国并没有遭受过大规模的迫害。

宋代以前,中国思想的某些方面能说明对男风(男同性爱)和“对食”(女同性爱)的 宽容态度。五四运动西方资产阶级思想渗透到中国以前,尤其是远在佛教对中国思想产生极大影响的南北朝以前,同性相爱一度为中国伦理道德所包容。 古代诸子百家潜心修身、治国之道;不好建立虚无哲学体系,而精于权术、修身养性之道。君子酷求博学,唾弃追求偏狭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古人很早就编制目录,并按道德或心理准绳,将人分门别类。人的道德观不以宗教的荒唐禁忌为标准,而以自制、修身为本。仁、义、礼、智、信视为美德,色欲为人之常情。君主若以律法制色,人们便会觉得不可理喻,同样性倾向这样的名词,也会让他们啼笑皆非。生下子嗣,香火有继之后,男子可以任意寻求性爱。同性相吸与道德并不相迕。但古代诸子百家、史臣稗官称颂匡助国君的宠臣,并劝诫帝王将相不可迷恋于情欲、酒色,更不能让佞幸宠臣、妃嫔宦官干预朝政或家族事务。

中国同志史料

同志题材散见于资政正史、诸子百家、诗辞歌赋、笔记、小说,戏曲、杂剧等亦时而有之,而论及男同者居多,女同或跨性别者偏少。由于文言文的人称代辞不分阴性阳性,主语又常略去不提,因此最早的史料经常难以诠释,古诗尤甚。最早的同志史料往往含蓄隐晦,关注的是同性男子间的情感,不提性爱方面。然而,晚明以来“两男相悦”的春宫图四处可见,部分竟流传至今。清代以来所谓“淫秽”作品虽然屡屡遭禁,然而最近三十年考古学家们发掘出来的一些汉代青铜人造阴茎(其中有供两女性交用的双头阳具)等实物却重见天日。男同志史料相对充裕,而少量关于女同志、跨性别的断简残篇却只能追溯到汉代,大多不见于正史,略见于笔记小说。明代以来才较为完整。

周秦两汉 — 宠臣预政

清代学者纪昀(纪晓岚 – 1724-1805)《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有云: “娈童(美少年)始于黄帝。” 可见黄帝便是男风始祖,同志文化便可追溯到华夏之初。《诗经•郑风》是被解读为同性相爱的最早的传世文学,其中有表现恋人戏谑,有讴歌男子间的情谊,有称颂武士勇美的诗篇。其他古文献如历史故事、诸子谏言,也反映出男性之恋在周、秦、汉时代规模之宏大,影响之深远。“宠”、“嬖”等词语都指君主对臣下的恩宠;这些词语晚至清末仍被引用于某些文献。

最早的有史可稽的故事见于《左传•僖公十七(前653)年》。申侯,先是楚文王男宠,后当郑厉公宠臣;《左传•定公十四(前496)年》也记载了卫灵公及夫人南子共享宠幸—宋国美人公子朝。大多学者认为中国上古的同性恋人已有角色之分,年长的、社会地位较高的男子一般追求社会地位较低的青年男子。后来 — 尤其在汉至明清 — 形成的传统多少证实了这种假定。但先秦文献凿实不提恋人的年龄长幼和性角色。除君主之外,均属贵族世家,其阶级差别微乎其微。刘向《说苑•卷十一》记载,战国楚襄王时(前298-263在位),大夫庄辛曾毫不掩饰对襄城君的热恋。

《韩非子•卷十二•说难》中有这么一段卫灵公(前534-493年在位)与宠臣弥子瑕的爱情故事。一天,两人在果园遊耍,弥子瑕摘下一隻异常甘甜的桃子,只吃了一半,便把另一半给灵公品尝。灵公赞道:“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 (你真爱我呀!能把美味省下让我尝。)然而弥子瑕“色衰爱弛”时,得罪于君,灵公便责备道:“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 (你曾经篡用我的车舆,又把吃剩下的桃子给我吃。)最早的中国同志典故“分桃”或“余桃”即源出于此。

《战国策•魏策•四》叙述的龙阳君故事证实了男宠是如何用巧言令色来巩固恩遇的。 龙阳君和魏王同舟垂钓,钓上十余条便失声痛哭。魏王究其缘,答道:“臣之始得鱼也,臣甚喜,后得又益大,今臣直欲弃臣前之所得矣。……臣亦犹曩臣之前所得鱼也,臣亦将弃矣。”(最初钓上了鱼,我乐不可支,而后钓到的更大,便欲抛却小鱼。我不就像先钓到的小鱼那样,会被您遗弃?)于是魏王下令禁止廷臣引荐绝色男子,违者灭族。三国两晋时期,“龙阳” 一辞已成为男子相爱一典故。明代 “龙阳”就成了娈童的代名词。“作龙阳”指被动性交,或男子卖淫,“龙阳处”指肛门。时至今日,仍然有钟情亚裔的白人男女同志组织,名为Longyang Club (龙阳社)。

先秦诸子论著中常常提到如何选贤举能安邦治国,压制求宠的平民:说客、乐工、佞幸宠臣、倾城倾国的美人等均属此类。尽管诸子担忧国君沉湎于男色和床笫之欢会使国家覆亡,他们并不谴责男风本身。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了中央集权文官治国的基础。秦汉皇帝大多有 宠爱的佞臣或宦官。汉文帝(前179-141年在位)宠幸侍从邓通,常厚赏加封。一日让相者给邓通看相,相者说:“贫当饿死。”文帝反问:“能富通者在我也,何谓贫乎?”(我就是可以给邓通财富的人,他怎么会穷?)便赐给邓通四川铜山,特许他自铸钱币。文帝并没有料到太子早已对邓通嫉恨不已,等文帝驾崩,继位的太子景帝不久便抄没了邓通的家私,邓通终于赤贫而死(见《史记•卷125•佞幸列传•邓通》)。汉哀帝(公元前7-后1年在位) 最宠爱的董贤命运亦相似。哀帝登基时,董贤不过是侍中,22岁时已官拜大司马。哀帝替他建大宅,预修大墓,甚至动了把天下禅让给他的念头。然而,一到哀帝驾崩,王莽就夺回董贤的权力,逼他自杀(见《汉书•卷93•佞幸列传•董贤》)。董贤下场虽惨,他的故事却为中国好男色者增添一个新的典故 — 断袖。董贤与哀帝午睡时压住了皇上的广袖,哀帝欲起床,又不愿吵醒情人,便割断袖子。后世文人便以“断袖”作为男风的代称,当代中国仍有些人明白 “断袖之癖”指的便是男风。

到东汉,对佞幸的反激作用,令皇帝爱恋男宠的现象趋于消失:新兴的文官阶层正在 努力建立制度稳固自己的权位,這便削弱了宠臣的影响。汉代正史开始提到文臣武将的男宠,例如秉持朝政的霍光就宠爱监奴(管家)冯子都,而大将军梁冀爱监奴秦宫。

三国两晋南北朝 — 分裂期间的士绅男风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显然是士大夫、文人男风的高峰期。汉亡,中国南北分裂而治。 政变、弑君事件频仍,朝代更迭迅速。风雅士绅热衷于玄学、清谈,喜好修饰姿容,衣着华贵。男子的美貌和魅惑力依然可以当作官问政的捷径。时髦士绅施朱傅粉而并不被视为女性化。当时的笔记小说有一个特点,是男子可以随便谈论男性美,话题还不时涉及男风。《玉台新咏》所录的情诗包括对美少年的露骨描写,对友情的歌咏,对远征友人的思念。盛行以历史逸事、人物典故入诗;弥子瑕、分桃、龙阳泣鱼、断袖也尽在其中。还有些文献提到“男风”、“男色”时,与“女色”(异性恋)相对。还有记载提到一些地位略低的士族、官吏,以及年龄和社会地位相当的读书人。诗人阮籍(210-263)和稽康(223-262)的风流便是一例。此外对男性卖淫也有所提及,诗歌里经常描绘充当被动角色娈童的风骚与惨遇。

佛教在南北朝深深地影响着中国思想,把淫欲的概念引进中土,视为造孽。佛说: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色相是罪恶,阻碍成佛。佛教对性欲行为的分类,远比周、秦、汉中国在奸淫、通奸和同族通婚上的禁忌来得详细,似乎暗示有些行为本身就是罪孽。这种态度在中国是前所未有的,最终奠定了本土宋代道学禁欲思想的基础。然而佛教毕竟有异于一神教,本身并不特别反同,也没有坚决抵制僧人、尼姑的同性爱慕。

隋唐宋元 — 有待深究的“低潮”

隋唐宋元的男风比起以前来说较为隐蔽,记载不多。尽管一些帝王有男宠,文官政治对大局日益坚强的控制,削弱了佞幸的影响。社会地位平等的唐代诗人之间,偶尔会有亲昵的作诗唱和。另一方面,白居易之弟白行简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则在关于男风的部分,点出了先秦两汉男宠的轶事。套用今天的说法,白行简具有同志史的意识。

到了宋代,随着城市社会的繁荣,公开而兴盛的男性卖淫业引起了官方的忧虑。宋徽宗政和(1111-1117)年间颁布的法令规定,男子为娼者受笞100杖,告发者赏铜钱五十贯。宋儒程颢(1032-1095)、程颐(1033-1107)兄弟、朱熹(1130-1200)等将易经、儒、道两家和佛教的某些成分融于一炉,是谓理学。他们主张克服“人欲”、顺乎“天理“,以《礼记》中对男女有别的章句作为禁欲思想的基础。到了元末明初就成了治国的正统体系。

明清两代 — 风雅男色与反同萌芽

明清两代留下了多姿多彩的同性相爱的资料。高雅的文言文以外,用白话文创作的大量市井文学如小说、戏曲、笑话等以崭新的写实风格,描绘出社会各阶层的风貌。明清世象、色情文学几乎无一不描写断袖题材。明代到民国初年的春宫画,尽管经历了自然的磨损与 残酷的禁毁,不少仍侥存至今。

因为这一时期史料富实,学者得以推断出中国男性之间的性交模式:鸡奸(肛交)最为普遍,“品箫”(口交)则较少见。春意图大多不出成年男子爱慕少年(往往是女性化的性交被动方)的范畴。男性相爱的组成形式多种多样:婚姻、契父子、契兄弟。福建男风尤为盛行。福建在南,“南”“男”同音,故男风又称南风。

明太祖朱元璋(1368-1398年在位)给理学以国家正统的地位,禁止官员狎妓,于是许多人转向狎玩娈童。随着“小官人”取代了妓女,男妓便公开盛行。

清朝最初几位皇帝禁止女人唱戏,因此坤角由少年乾旦(男旦)充任。谈戏不谈反串、相公或男风就难以了解清代戏曲。这些高级应召的男妓在中晚清有自己的堂子,现称男妓院。当时的相公文化鼎盛,常被召进尹府在宴会上对诗吟唱,并列“花榜” (对科举放榜的戏拟);士绅咏“花”(即相公)作谱屡见不鲜。对于不那么风雅的主顾,普通男妓会在剃头店兜揽生意。儒者、富翁常会雇用少年男仆充任书童、画童、琴童等职,他们往往也是性的玩物。在不少手卷或版画中,常常可以看到娈童跟随主人闲遊山间的情景。官员常雇用幕僚、门子,他们同样也供玩弄。有人会在正室之外娶男妾。同时,史料也证实同性爱在社会地位相当的人,尤其是学生、文人中也极为普遍。《三国》里的“桃园结义”,《水浒》中的生死之交,同床共榻难道不是男男相爱的最好例证?恐怕再也没有比俞伯牙与仲子期的高山流水情更动人的同志故事了。他们间的温存便是不言而喻的事了。

至高无上的乾隆皇帝六十五岁恋上了青年和珅,花甲皇上对这位二十五岁的御前侍卫 宠遇有加,和珅短短几年内就被拔擢为户部、兵部尚书、议政、军机大臣,实掌朝政。君臣有无断袖之情至今仍属“正史不提,稗史所谈”悬案。民国初年编篡《清史稿》的清朝遗老并没有和珅“与上同卧起”一类的记载。但是不少野史、笔记如《批本随园诗话批语》、 《清朝野史大观》、《南巡秘纪》等常把他和董贤相比。其实,和珅的命运与董贤无异。1799年乾隆帝驾崩,嘉庆帝就赐他自尽,抄没了他靠贪污敛积的财产。相形之下,清代其他皇帝如咸丰、同治的男风就没那样放纵。许多回忆录都证实末代皇帝溥仪对身边的太监和近侍有性暧昧。

可以说,晚明、清代就有了“同志”文学的传统。除对整套典故加以翻新引用,并在某些历史故事集里另辟专章描写男风以外,以男性相爱为主题的明代戏曲蔚成一派。 《分柑》(已佚)讲述弥子瑕故事;《龙阳君泣鱼固宠》顾名知义;成书于1623年前的《男王后》则讲述了陈文帝(560-566年在位)与倖臣韩子高的艳史。晚明天启、崇祯年间,三种话本小说集 —《龙阳逸史》、《弁而钗》、《宜春香质》— 相继问世。1849年,陈森的六十回《品花宝鉴》轰动京师,主题是乾隆年间京城士大夫对乾旦的追慕;可以说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同志”小说。清末吴下阿蒙的《断袖篇》属最老的“男同志史”,收编了春秋战国至明末清初散见于经、史、子、集内的部分男风轶事。

虽然明清两代对男风看似颇为宽容,但憎惧男同的心理亦在此时萌发。明末一部分大儒严辞抨击社会道德的“松弛”。以至到了清代,统治者为了博得读书人的支持,实行严苛的道德训诫,企图将性生活局限于婚姻之内,并查禁色情文学。民间以因果报应为基础,并掺杂了佛道儒三教的成分,酿制出一种杂拌道德观,这种虚伪的道学依旧主导着今日中国人的意识形态。这种理念训斥嫖妓、男风、纳妾、娈童等“罪恶”。有人认为,男子的性被动颠倒了既定的性别与社会秩序,是奴性、卖淫的表征。那些性被动的人与女性化的娈童成了笑柄、谈资,甚至因此被人要挟、敲诈。带着這种新偏见,最善意的人也会把男风看成是在缺少女性时一种可悲的替补;而男色则是怪癖、肮脏的,近乎违逆自然。如果不婚娶,更为严重。相反,男欢女爱则为天然的阴阳和谐。

明代中期,鸡奸第一次成为犯罪行为。《大明律》中一条起草于1526年前的“比附律” (类比执行的附条) 写道:“将肾茎放入粪门内淫戏,比依秽物灌入人口律。杖一百。” (把阴茎插入肛门内的性交行为,跟把秽物强行灌入他人口中一样受刑,打一百杖。)此例源出 《明代律例汇编》卷末附录《比附律条考》。《大清律》则将鸡奸列入“犯奸“一卷,续通奸、拐卖、强奸等条款,同性、异性犯罪惩罚相等。《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31•犯奸》道光16年版规定:“如和同鸡奸者[……]枷号一个月,杖一百。”(双方自愿肛交者,打一百杖,戴枷一个月。)难以考证这条法律是否曾经应用;好男色的人似乎从未害怕惹上衙门。此外,明清两代的法律都没有禁止妇女的同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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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06-03 23:11发布于 06-03 23:11 较早前
对食 — 从西汉到民国的女同志

最早的女同性相恋故事可追溯到西汉。帝王三宫六院千百个后妃宫女只侍奉着一个完整的男人。《汉书•卷97上•孝武陈皇后传》记载,汉武帝陈皇后婚后十多年无嗣,因而失宠。为了获宠,她召进女巫楚服念咒、熬制※春※药※,结果爱上了这个女巫。“对食”一辞最早出现在《汉书•卷97 下•赵飞燕传》,這便是曹宫与道房两宫女的恋爱故事。应劭注有云: “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甚相妒忌也。” (宫女像夫妻一样自行许配为伴,叫做对食;她们彼此非常眷恋甚至嫉妒。)后来“对食”成为指女性性爱的常用典故,有人解读为相互舔阴。

汉代的王侯墓中曾出土双头假阴茎,证实了女同性恋在当时已经存在。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篇》载,宫女间的性爱至明代依然很风行。《玉台新咏》录有一首女同性相爱的情诗。中晚唐的《教坊记》提及模拟婚姻或契姊妹形式的女性结合。唐代的女道士还写情诗唱和。在妻妾群居的院落里,女性之间的昵爱之谊被认为有助于维持女眷的和睦,受到某些夫主的赞许。

到了明代,表现对食的书籍图画蓬勃兴旺,许多春宫图都会出现女同性或双性爱的画面,那些猥亵小说大部分则大肆宣扬青春少女间的风月缠绵。妇女间的性行为包括“磨豆腐”(女阴厮磨)、舔阴以及相互手淫。她们也用青铜、木质或象牙的假阳具,美其名曰“不语先生”(哑巴丈夫)“角先生”“广东人事”(广东爱情)等。广州唐代以来船来舶往,南蛮之邦,洋货穿梭,中原文人雅士不愿承认如此怪物出自本土,故将假阳具推称“广东人事”以示洁雅。

艺妓、婆媳、妯娌、女戏子之间常有恋爱的,尤其在清一色由女性演出的戏曲如绍兴 越剧中更是如此。李渔(1611-1679)的传奇《怜香伴》讲的就是一位夫人爱上一个女子,让丈夫纳她为妾,组成了美满的三角家庭。民国初年的上海,有个叫洪奶奶的妓女,住在公共租界,大多接待女客,最后吸引巨室妾女,视男子为厌物,时人称之为“磨镜党”。近代至民国初年的广东顺德县 (今佛山市顺德区) 妇女平等组织起来,有自梳不嫁的风俗。她们盟誓成为结拜姊妹,称金兰会,把财产凑合起来集体生活,有时多达十人,也有一双一对居住的。如果被逼婚,她们或是坚拒,或是婚后离开夫家,一去不返。

古代跨性别现象

中国的跨性别史还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史料并不将易装(无论是偶尔的还是习俗性的)、变性和两性同体等现象相联系。尽管古代跨性别融合在主流文化中,且戏曲反串表演几乎可说是一种制度,但是出离性别成规依然看成是颠倒“自然”的秩序与界限。变性经常被视为朝纲紊乱的预兆。

女扮男装最早的记载,大概是春秋时《晏子春秋•第六•内篇杂下》所载齐灵公(前581-554在位)喜欢宫女着男装。当时齐国女子纷纷仿效,成为一时风气。中国古代的易装者要数花木兰最知名。木兰披男装代父从军,官至将军,荣归故里时脱下战袍,换上女服,向军中伙伴透露了真实性别。北朝民歌《木兰诗》激发了后世无数诗人、戏剧作家、说书人的灵感。女主武则天 (624-705,685-705年在位) 自称皇帝,穿戴男式衮冕,命“后宫”的男仆与男宠、面首打扮成女人,颠倒了一切的性别成例。唐代妇女流行男装,可能就是武后开创的风气。

由于妇女不得应试做官,有些女子为了入学、做官便乔装成男子。《南史•卷四十五•崔慧景传》载南齐明帝时女扮男装的娄逞成为扬州议曹从事(相当于省长的属官),而后被发现是女身的故事。明清好几部话本小说和剧本都描写女子中状元的故事。家喻户晓的《梁祝》讲祝英台扮成少年到一所著名的书院就读,预备赴考。她与同窗梁山伯形影不离,朝夕与共,山伯起初以为英台是男子,后来发现“他”竟然是她而失望。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以清一色的女戏班演出,诠解了中国文学里最精彩的性别混淆情节。

男扮女装似乎可以追溯到南北朝(420-589年),有些庙会似乎需要扮演异性的角色。当时,男性卖淫业大概已经有女性化的现象 — 明代确实如此,扮女装与清代的全男班戏曲有紧密的联系。演旦角的少男用女性艺名,京剧大师梅兰芳便是一例。此外,世俗要求大多数男宠娈童具有女性化的举止。

虽然扮异性被视为一种模糊的妇女解放手段,是社会上层狎玩相公的风雅之事,但由于许多人把它看成是乱伦,所以也有伤风化。这是女性过度独立、男性地位卑下的表征。给 男子赠送妇人的衣裳是莫大的侮辱。古代文献频繁地提到人或动物的变性,而且言之凿凿。其中包括两汉魏晋南北朝的“谶纬书”和志怪小说,还有男子怀孕的道教传说。此类资料中,雌化雄暗示着篡位或女强人的出现,而雄化雌则是为噩兆,预告王权将落入后妃、宦官、昏庸宠臣手里。

宗教上的“变性”有个趣味盎然的例子,晚唐原本是男性的菩萨变成了女性,最终成为送子观音。这个转变,可能是受到笃信佛教的武则天的影响。

资产阶级“道德观”所带来的沉寂:20世纪20至80年代末

1911年清朝灭亡,传统习俗、文化的大片领域亦随之消逝。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与日本造成的国耻之痛,导致知识分子和政客鼓吹全盘西化。五四运动肇始了胡乱模仿西方之路,传统道学的枷锁只不过为小资产阶级禁欲思想所替代而已。20世纪30至90年代之间,中国舶来西方医学、精神病学对同性恋的憎恶,造成了非主流性爱文化和现象完全不能说出口的局面。

然而,传统的态度与风俗仍存续了一段时日。京剧相公行业残存到1920年代。上海、天津的男性卖淫业到1930年代仍很活跃。欧洲不少同志认为中国比故乡要宽容得多, 20世纪早期前来定居。军阀曹锟蓄养了男宠李彦青。作家徐志摩、郭沫若,革命者秋瑾,以及日本间谍川岛芳子(又名东珍)都有过同性恋经历。然而,自从西方医学、精神病学关于性的理论1920、1930年代引入中国以后,学界通盘接受了西方的归类。Homosexualität (同性恋) 这个新概念排挤了所有的古代观念,而且同性恋还被看成是“病态”、“不正常”、“性欲倒错”。以生殖为目的的性属于“正常”,其余一切属于非礼勿言的范围,必须缄口不谈,封笔不论。1940年代以降,中国大陆整整有五十年(港台有四十年)从未刊载过任何关于同性爱的科学报道。直到2001年,中华精神科学会才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范围中剔除出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人文学科教育水准的普遍低落,再加上否认同志历史的学术界共谋,让大众遗忘了中国历史上对男风、对食的宽容。即使今天提起同志,引证的几乎还是清一色的西方或日本的人与事。时至今日,不少香港基督徒仍能与早期共产党若一丘之貉推出“中国自古以来都没有同性恋,是最近从堕落的西方引进” 的荒唐言论。虽然谈及男风、对食的文言典籍一直能以注释精微的版本作为参考,能读懂这些书的现代中国人很少。只有白话色情小说、话本、戏曲中的性爱题材,或是被删节,甚至被禁止出版。不能完全封销的同性资料则不断被曲解为异性恋内容。

20世纪中国的憎惧同性爱实际上将同志男女打上了化外之民的烙印。1927年蒋介石独掌大权以来,统治大陆的政府都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异常”,并利用社群孤立、同侪施压、强迫结婚以及当事人害怕暴露的心理,压抑同志性欲的表达。反同主要表现在鄙视排挤同志,执行法律迫害较少。

民国时期以及至今在台湾执行的刑法都没有明文禁止同性性行为本身。然而它还是可能担上“伤害风化”的罪名。同样接受渊源于欧洲的反同理论,而更视同性恋为“资产阶级罪恶”的苏联对早期中共影响很大。苏联1933年刑法第154条(后改为第121条)将同性性行为判五年徒刑;中国大陆则一直没有明文规定同性性行为本身是非法的,而往往冠之以含糊不清的“流氓罪”而判劳改。这种措施实际上接近清代法律控制“光棍”的“淫乱”行为。

两岸的男女同志的聚会场所都曾经(至今依然可能)是警察搜查的对象。共产党对不在其控制下的任何团体的怀疑,曾经使同志无法有组织地发展。在香港,承自英国的惩罚鸡奸的法律,直到1991年才废除。

即便如此,民国时期仍有一些带有同性爱欲意味的文学、艺术作品,鲁迅收藏的木刻中不乏此类。更诡异的是,1980年代初,《红旗》杂志封三所刊登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艺术品照片,主题虽是歌颂革命群众,却也带有几分同性爱欲的意味。到了七八十年代,西方同志运动的新闻始在港台保守、反同的大众媒体上得到微弱的传播。1983年,白先勇发表长篇小说《孽子》,描写了1970年代初台北的同志生态,在香港,小明雄则在1984年发表了《中国同性爱史录》,对同性恋乃是“西方罪恶”的谬见予以反驳。

1989年,香港首次举办同志电影节。影展策划人、剧作家林奕华摒弃当时带有疾病、负面意味的“同性恋”,改用“同志”一辞,以表指非主流的恋爱者的社群。“同志”一概念包罗甚广,涵盖了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甚至拒斥父权模式的异性恋者在内。“同志”这个与自我解放、争取政治权利密切相关的名辞,1990年代初传播到台湾,1990年代末逐渐传入大陆。

在大半个20世纪,变性欲望和同性恋都背负着一样的污名。1983年,中国进行了首例有案可稽的由男变女变性手术 。广为媒体报道的金星曾经是军区歌舞团芭蕾舞男演员,有上校军衔。1995年,他接受了变性手术,现在是上海芭蕾舞团的明星,以女舞蹈家的身份蜚声国际。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1980年代末至今

中国政治传统受到两千年专制的影响,强调折衷,力避针锋相对。因此,中国初生的同志运动必须与当局合作。迟至1990年代末,运动(而不是文化)的观念,即使在活动分子看来,也是问题多多的。然而港台随后有了可观的进步。港台商业同志活动圈很早就发展起来。同志们并且成功组建了自己的团体,还设立了自己的传媒。台湾的民主(尤其在2000年反对党党魁陈水扁当选地区领导人后)使争取婚权、反对恐同的同志政治运动得以公开、自尊地进行。

香港成立了许多同志组织,有的致力于预防艾滋病,有的探讨宗教、政治、文化议题。1990年代中叶,同志出版社华生书店和同志书店田园书屋一度创办,但现在均已结业。香港同志运动的领袖周华山,曾经努力使同志运动适应中国文化与社会现实。他鼓吹适时妥协的策略,但同时投身于“将主流同志化”的运动方针。然而,同志运动在香港遭受了一些挫折。周华山和同志出版商卢剑雄已经退出同志运动舞台。

台湾是唯一的华人民主社会,现在已经取代香港,成为同志运动的中心。1990年代,同志文化包括理论、文学与电影都蔚为风尚。新世纪伊始,彩虹旗在台北同志区—公馆到处飘扬。2003及2004年,同性婚姻的议题引起了辩论。然而,一股反同的美国式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势力在台湾政坛愈见活跃,值得警惕。

虽然在同志运动方面,中国大陆要落后于港台,但是红旗下的头三部关于同性恋的著作(李银河、王小波著《他们的世界》;张北川著《同性爱》;方刚著《同性恋在中国》)终于在1990年代初出版。 1997年邓小平辞世,开放已成为时代主流。关于同性恋的报道则在1990年代末期开始在官方报刊上露面。2004年,官方电视台开始播出关注同性恋和艾滋病预防的节目。这些进展表明,执政高层对此逐渐采取了趋于开明的态度。1997年江泽民任国家主席时,新定《刑法》取消“流氓罪”罪名,如今针对“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第三百零一条不能再惩罚两个成年男子私下自愿进行的性行为。这个修改标志了一个新时期的开始。2001年,又出现了另一个突破:中华精神科学会将同性恋从其精神病诊断手册中删除。

从1990年代起,中国的各大都市的同志商业活动场所雨后春笋般地出现,目前在沿海较发达地区的一些县城也已初具规模。如今省城,通常会有几家较大的酒吧、舞厅或浴室专门服务同志顾客。大陆第一部公开的酷儿杂志《同心》创刊于2003年。另外,因特网的兴起也催生了一种觉醒,助长了同志运动的精神。2004年为止中国大约有300个网站向同志们提供全国性的交流网络,刊载的信息包括个人广告、全球酷儿新闻、文学、场所广告及艾滋病预防信息等。政府似乎终于抛弃了对艾滋病预防的鸵鸟政策,转而认识到对于教育性工作者及同志人群来说,基层组织是很有必要的。因此地方的艾滋病预防项目与同志组织之间有了合作的可能。

在男同志HIV感染数量明显增长的情势下,政府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把接近同志社群作为公共卫生政策来实行。与地方官员、政府机构或国外非政府组织合作良好的同志团体被地方政府承认为“民间组织”,但是法律上的正式注册依旧门槛很高,难以实现,这也阻碍了这些组织的发展。然而在中国,相对的包容总是要求政治上的服从。况且,不论在大陆、港台、华侨华人社区,社会上的反同情况仍屡见不鲜。对于中国同志,压抑最深的一件事可能要算异性婚姻的传统义务。绝大部分中国同志都结了婚,过着不幸的双重生活。

中国同志运动的前景看来是光明的。当然问题仍然存在,比方传宗接代观念还在延续 (假如两个男人生得出儿子来,便毫无问题),也不能确知政府对权利要求会有何种反应。道德概念非常奇特的基督徒在港台影响愈来愈大,并在大陆几乎不受限制。他们不讲仁、义、礼、智、信,主张荒唐禁忌,只管排斥异己,包括所谓“反常者”,也对中国同志的未来大业构成了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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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
发表于 2008-06-04 11:21发布于 06-04 11:21 较早前
HIV 还是很恐怖的。

大家在HIGH的时候别忘了注意安全哦
一壶茶,一支笔,加上半死不活的灵感,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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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
发表于 2012-02-28 19:56发布于 02-28 19:56 较早前
可谓历史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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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
发表于 2012-03-05 02:50发布于 03-05 02:50 较早前

RE: ;hao中国同志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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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 — 从西汉到民国的女同志

最早的女同性相恋故事可追溯到西汉。帝王三宫六院千百个后妃宫女只侍 ...

瓜乡老头 发表于 6-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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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
发表于 2012-05-05 01:06发布于 05-05 01:06 较早前
楼主好有研究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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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
发表于 2012-12-03 23:56发布于 12-03 23:56 较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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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
发表于 2012-12-20 13:42发布于 12-20 13:42 较早前
看来同志也是正常存在 不过不主流而已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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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
发表于 2012-12-22 15:14发布于 12-22 15:14 较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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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
发表于 2013-04-09 15:51发布于 04-09 15:51 较早前
好博大精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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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
发表于 2013-04-22 17:43发布于 04-22 17:43 较早前
可谓历史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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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
发表于 2013-04-28 12:58发布于 04-28 12:58 较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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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
发表于 2013-10-21 08:48发布于 10-21 08:48 较早前
顶一下,希望有更多好文章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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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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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
发表于 2013-11-10 18:43发布于 11-10 18:43 较早前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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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
发表于 2016-05-03 09:31发布于 05-03 09:31 较早前 |来自手机
我只知道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例子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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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
发表于 2016-06-09 13:48发布于 06-09 13:48 较早前 |来自手机
你知道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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