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注册|找回帐号|登录帮助

2521|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情感倾诉] 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我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1楼 ]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09-09-20 17:48发布于 09-20 17:48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我跟一个中年交往一短时间后,深深的爱上他,后来发现他啊背着我一直在找别人,并不是真心喜欢我,我却深深不可自拔,为此工作耽误了很多,这个月也被炒鱿鱼了。

以前我们每天都联系,一周见2次面,现在都20天没见面了,也不怎么联系了,估计会慢慢的断掉的。

我已经能做到不主动联系他了,可心里还是在想他,好难受,每天都过的心如刀绞。

我知道他并不是真心喜欢我,他只是不拒绝跟我交往,我好难受,……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QQ

[ 2楼 ]
发表于 2009-09-20 18:14发布于 09-20 18:14 较早前
这种人,认识了还不如不认识。

楼主别想着他了,短时间的盲目喜欢上一个人是TZ常有的现象,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忘记的。

等一个人,可以相依看夕阳西下,云卷云舒。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QQ

[ 3楼 ]
发表于 2009-09-20 18:14发布于 09-20 18:14 较早前
狠下心.

就这么简单.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会越来越痛苦.

既然你都了解的那么清楚了.

就放开....

虽然是一种奢望,但我仍旧傻傻等待.........奈何我生君已老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4楼 ]
发表于 2009-09-20 18:15发布于 09-20 18:15 较早前
你爱他,他不爱你不可怕

失去工作也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爱到失去自我。

爱可以没有,最少我有自尊。

虽然很难。但是有时候能不能办到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

希望你能够振作起来。

最后祝你幸福!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5楼 ]
发表于 2009-09-20 19:01发布于 09-20 19:01 较早前
也不知道怎么说好

觉得还是不值得啊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6楼 ]
楼主 | 发表于 2009-09-20 19:27发布于 09-20 19:27 较早前
哎可是心里难受呢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大众审核员

[ 7楼 ]
发表于 2009-09-20 19:45发布于 09-20 19:45 较早前
呵呵,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忘记它,相信时间的力量。
平淡是真。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QQ

[ 8楼 ]
发表于 2009-09-20 21:46发布于 09-20 21:46 较早前
只能说你太冲动了,以至于还丢了饭碗。不值得。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QQ

[ 9楼 ]
发表于 2009-09-20 23:23发布于 09-20 23:23 较早前
时间是最好的洗涤剂。

龙之者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大众审核员

QQ

[ 10楼 ]
发表于 2009-09-21 00:40发布于 09-21 00:40 较早前
说实话,我现在对待我和哥哥的爱也差不多快要失去理智了,每天都会疯狂地想着他,都会想着好想跟他一个城市啊!真的遇上自己爱的人,自己的情感就会控制不住,然后越陷越深!
等待你的消息  想你! 痴心地等待没有怨尤,你将是我唯一的爱!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11楼 ]
发表于 2009-09-21 08:09发布于 09-21 08:09 较早前
時間可以治療一切!!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QQ

[ 12楼 ]
发表于 2009-09-21 08:18发布于 09-21 08:18 较早前
为这种人失去生活重心真不值得。

好好爱自己吧!地球离了谁就不转了吗?你在没有认识他之前,不也是活得好好的吗?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2014年纪念章

[ 13楼 ]
发表于 2014-09-30 16:55发布于 09-30 16:55 较早前
不爱了就走开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14楼 ]
发表于 2017-04-01 13:46发布于 04-01 13:46 较早前 |来自手机
我也是一样啊!还是狠下心,长痛不如短痛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15楼 ]
发表于 2017-04-01 14:20发布于 04-01 14:20 较早前 |来自手机
这种人渣,不值得你这么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禁止发布无意义内容,详情...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