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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倡宿男倡和机会同性恋、鸡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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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9-03 16:52发布于 09-03 16:52 较早前
宿 倡宿男倡行为大致集中在北京、福建两地。北京地处要津,四方影集,正如俞越

所说“自来商贾聚集之处,风俗必淫。” 福建一地迄古即有男子同性恋的风俗,因此,

男子性服务行业也很发达。总之,我认为,宿倡行为也不能算作同性恋。

机会同性恋是同性恋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虽然行为双方可能并不认为同性性行为是正常的,但由于在机会同性恋中行为双方均处在一个平等地位,因此被归入同性恋范畴。在清代,机会同性恋主要集中在军队和江浙地区。军队发生机会同性恋的原因自不必说,其中最著名的当推毕秋帆和他的幕僚,关于他们的故事见于《履园丛话》、《清稗类钞》、《清代轶闻》等多处。

“毕秋凡,沅开府奉中,幕下时彦,各挟龙阳。多真宠生骄,时于皂隶龃齬,仆从遂

动辄得咎。公闻之不胜其挠而无如何。诸食客知公之所同好(说部品花宝鉴中田春航与苏

惠芳即叙毕公与李伶事也)各纵只交争而不问,且阴观其赌胜以为乐。一日公怒甚,于座

上正色曰:快传中军兵

将来。众不知其故,郑重以请。公曰,署中兔子太多,唤中军与我全行打出,为诸君图清

净也。众默然”

江浙地区机会同性恋的大量出现,我认为是生产方式转变带来的直接结果。晚明以后,江浙地区先后出现了大量的手工作坊,这为机会同性恋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履园丛话》中便记有一则“每夜众匠宿局中,年少者梦中辄被人鸡奸,如魇寐然。”

(三)对同性恋的社会态度

清代社会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就在同性之风劲吹的同时,礼教也在大张旗鼓的嚣

闹。记载中的清代烈女竟有万人之多,那么社会对同性恋是如何看待的呢?这也需要作细

致的分析。

想来人终是渴望真情性的,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讲“昔为娼家女,今为荡

子妇。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语出《古诗三百首》之二)”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

津?无为守穷贼,

轲长苦辛。(《古诗三百首》之四)可谓淫鄙之尤,然无视为淫词、鄙词者,以其真也。

“这里有一则故事很有趣,因以全文录下:”康熙间,从叔祖弓韬公为西安同知,求雨终

南山。山側有古庙,中塑美少年,金貂龙衮,服饰如汉公侯。问道士何神,道士指为孙策

。弓韬公以为孙策,横行江东,未尝至长安,且以孙策才武,当有英鋭之气而神状妍媚如妇女,疑为邪神。公建修太白山龙王洞,意欲毁庙,拆其木瓦,移而用之。是夕,神召见曰:余非孙郎,乃汉大司马董圣卿也。我为王莽所害,死甚惨。上帝怜我无罪,虽居高位,蒙盛宠,而在朝未害一士大夫,故封我为大郎神,管此方晴雨。弓韬公知是董贤,记贤传中有`美丽自喜之语,谛视不已。神有不悦之色,曰:汝毋为班固所欺也。固作《哀皇帝本纪》,既言帝病痿,不能生子,又安能幸我耶?此自相矛盾语也。我当日君臣相得,与帝同卧起,事实有之。武帝时,卫、霍两将军亦有此宠,不得以安陵、龙阳见比。幸臣一星原应天象,我亦何辞。但二千年冤案,须卿为我雪。……次日,捐奉白金菁其庙,祀以少年。……嗣后,祈晴雨无不立应。”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发表于 2006-09-27 16:21发布于 09-27 16:21 较早前
有点不明白!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发表于 2006-09-29 16:14发布于 09-29 16:14 较早前
写的不错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发表于 2006-10-01 19:51发布于 10-01 19:51 较早前
翻成白话文就好懂多了。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发表于 2007-03-11 20:13发布于 03-11 20:13 较早前
看不懂翻译过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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