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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与20岁男子发生关系后索要万元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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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奇侠 Lv3 Rank: 3

[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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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29 21:20发布于 07-29 21:20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他敲诈我!”在官渡公安分局六甲派出所内,20岁的年轻男子王某气愤地说。听到这话,51岁的李老汉急得脸都红了:“我都被他强奸了,要点损失费有什么不对?”双方争执不下,谁都不肯让步,一定要派出所为自己主持公道。

昨日凌晨上演的这样一幕,让民警哭笑不得。

老头小伙发生性关系

王某和李某都在昆明五甲乡某地打工,虽然年龄悬殊,但两人关系一直不错,经常在一起说家常。前晚,两人在一起吃饭时,李老汉告诉王某,这两天他手头比较紧,没地方落脚。王某想到平时两人关系还可以,便邀约李老汉来自己租住的地方暂住。

当晚吃完饭,两人一起去到王某的家中,同睡在一张床上。就是这么一个晚上,谁也想不到的是,他们之间竟不可思议地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趴在床上的李老汉拉着王某,让他支付自己2万元的损失费,王某不同意。

李老汉说自己被强奸,而王某则说李老汉敲诈他。两人一直争吵,不可开交,最后闹到六甲派出所。

是敲诈还是强奸?

凌晨3时许,看着眼前的两人,听着他们的争吵,六甲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哭笑不得。王某指着老汉大声说:“姓李的敲诈我,他莫名其妙地向我要两万块钱。”李老汉涨红着脸大声反驳:“你有没有良心,我怎么敲诈你了。我都被你强奸了,要点损失费有什么不对的,才要2万是便宜你小子了。”

事实让所有人都十分诧异,询问两人,20岁王某很爽快地承认,当天凌晨,他确实和李老汉发生关系,但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而51岁的李老汉则坚称是被王某“强奸”。

两人争执不下,王某坚决不承认强奸李老汉,李老汉也不肯听民警劝说去验伤,一定要向王某讨要2万元的损失费。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男性之间强奸的相关条款,民警只能劝李老汉去验伤,治安调解。

律师说法:

本案不构成强奸

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素明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强奸罪的客体构成要件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性自决权,男性的性权利显然不能成为该罪侵害客体。在男性之间发生的性行为俗称鸡奸,不构成强奸罪。

我国现行刑事法律找不到对鸡奸的惩处的明确行为的规定,这类案子如果起诉,只能是“民事侵权”,在做了伤害鉴定后,可依法提出伤害赔偿及精神赔偿。

一些国家对男性性权利的立法保护比较健全,德国规定将强行与同性发生性关系归入强奸罪;日本、瑞士的法律更是规定使用暴力、胁迫猥亵13周岁以上的男女(包括对男性公民的鸡奸等侵害性权利的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但我国立法禁止性侵犯不把男性包括在其中,不全面也不公平,《刑法》在男性性权利保护方面的这一空白应引起立法机关重视。

◇.﹎摆个ㄗòsê.ヤ

版主 Rank: 9

大众审核员

QQ

[ 2楼 ]
发表于 2008-07-29 23:54发布于 07-29 23:54 较早前
那这么说、。、。、、。、。、。、。、。、。
Yep!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3楼 ]
发表于 2008-07-30 00:13发布于 07-30 00:13 较早前
强奸是这么定义的啊 ?那我们就可以随意强奸非同了,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 4楼 ]
发表于 2008-07-30 09:45发布于 07-30 09:45 较早前
楼上的回答很疯狂啊
既已相识,何忍分离,愿年年岁岁永相依.

佳期如梦,日月似火,愿岁岁年年永相携.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终身成就奖章大众审核员

[ 5楼 ]
发表于 2008-07-30 17:14发布于 07-30 17:14 较早前
又是钱……真的让人哭笑不得。
心内平静,看待心外一切风云变幻翻腾。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6楼 ]
发表于 2008-07-30 18:24发布于 07-30 18:24 较早前


- -!既然从了

就不要多别人QJ你了
我喜欢走进夕阳,从那渐失热力而趋平静的晖光里,找到契合心灵的节拍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7楼 ]
发表于 2008-07-31 17:19发布于 07-31 17:19 较早前
无奈呀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8楼 ]
发表于 2008-07-31 23:52发布于 07-31 23:52 较早前
同志的悲哀!

疯狂的老汉。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9楼 ]
发表于 2008-08-01 14:42发布于 08-01 14:42 较早前

haha 搞笑啊

这样的事也有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10楼 ]
发表于 2008-08-02 23:12发布于 08-02 23:12 较早前
就是告诉你们有空可钻了,大家都去搞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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